說明:經本校113年3月29日人事室助理員(職務代理人)甄選小組委員會通過。經本校113年3月25日工程學院產攜產訓專班約用人員甄審小組會議通過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正 取:吳○葦
二、備 取:董○嘉
備註:備取人員保留備取資格三個月,如正取人員因故未能報到或於三個月內離職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