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校為組成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,請推薦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本院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,並於本(109)年9月7日(一)下午5點前將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送本院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一、 依據109年8月3日虎科大人字第1092300448號函(附件一)辦理。二、 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由本學院專任教師5人以上連署推薦(專任教師可跨系不能跨院且每位教師至多連署1位)。三、 請於109年9月7日下午5點前將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(附件二)以書面方式送達工程學院院長辦公室。
附件一:(人事室函)社會公正人士推薦函各學院(含辦法及推薦表)
附件二:校長遴選委員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表(推薦單位為工程學院) 需odt檔請至表格下載項目1處下載